12月6日晚間,ST摩登(002656)發布公告稱,公司于12月3日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至此,ST摩登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
經查明,ST摩登涉嫌存在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兩項違法事實。
具體來看,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ST摩登未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以上市公司或子公司名義為林永飛等關聯方提供連帶擔保共5起,其中,2018年上半年對外擔保金額累計21928.50萬元,2018年度對外擔保金額累計31928.50萬元,2019年上半年對外擔保金額累計46928.50萬元,分別占相應最近期經審計凈資產的9.28%、13.41%、19.7%。
ST摩登2018年半年報、2018年年報均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情況,2019年半年報僅披露其中兩起擔保事項,涉及擔保金額20000萬元,未披露剩余3起擔保事項,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此外,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ST摩登未經決策審批或授權程序,以預付賬款、預付投資款、預付工程款、現金混合管理等形式,通過供應商、加盟商等賬戶,累計向控股股東瑞豐集團提供非經營性資金約24691.21萬元,用于歸還貸款、借款或投資給其子公司、其他股權投資、支付瑞豐集團日常費用或工資等方面。ST摩登2018年年報、2019年半年報均未披露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存在重大遺漏。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ST摩登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并代行董秘職責的林永飛給予警告,并處6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兼總經理翁武強、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劉文焱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1)在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22日期間買入ST摩登,并在2019年8月2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2)在2019年8月23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買入ST摩登,并在2020年3月3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凡符合上述任一時間段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截至今年11月30日,ST摩登違規擔保累計發生金額為43570.95萬元,已解除擔保本金19285.67萬元,違規擔保本金余額為24285.29萬元;公司控股股東瑞豐集團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余額為24193.38萬元。
業績方面,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2.77億元,同比下降26.11%;歸母凈利潤為1461.65萬元,同比增長105.57%。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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