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獐子島(002069)因信披違規被證監會處罰已經過去17個月,據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介紹,有部分投資者近日收到了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大連中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這也是法院針對該案作出的首次判決。法院認為獐子島虛假陳述行為與投資者的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酌情判決公司賠償投資者30%的損失。
王智斌律師提醒投資者,該案仍在訴訟時效內,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仍可以索賠。且獐子島經營狀況不佳,建議投資者盡早起訴。根據法院判決,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間買入獐子島股票,并且截至2018年1月30日仍持有該股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6666)報名,參與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獐子島12月8日發布的《關于投資者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也證實了這一說法。獐子島稱,2020年6月23日,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等被證監會行政處罰。截至目前,公司陸續收到大連中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等材料,部分中小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大連中院予以受理。近日,公司收到大連中院《民事判決書》126份。
截至公告發布日,獐子島共計共收到482起案件起訴材料,涉訴金額合計約為10801.07萬元,包括:1.大連中院共開庭審理164起案件,金額合計6439.11萬元:其中已判決126起案件,索賠金額合計5161.42萬元;未判決38起案件,索賠金額合計1277.69萬元;2.原告主動申請撤訴53起案件,涉訴金額合計738.59萬元;3.簽署和解協議共244起案件,涉訴金額合計3228.99萬元;4.尚未開庭、撤訴或達成和解共21起案件,涉訴金額合計約為394.38萬元。
據公告顯示,此前已有244位投資者與獐子島簽署和解協議,雖然公司沒有公布和解賠款金額,但曾有媒體報道過,賠償比例也是30%。此次大連中院開庭審理了164起案件,涉訴金額約為6439.11萬元,已收到126起案件一審判決,判決賠償總金額1498.32萬元。也就是說,約有370位投資者將獲得獐子島的現金賠償。
獐子島同時表示,公司已于2020年年度報告和2021年前三季度報告中分別確認預計負債及營業外支出600萬元、2040萬元,公司已將上述涉訴金額預計可能的影響進行了合理估計并會計處理,本次一審判決案件對公司本期利潤不構成重大影響。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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