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邦訊(300312)于2021年12月9日發布了關于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據該公告顯示,北京證監局已調查完畢*ST邦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并擬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ST邦訊涉嫌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一、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二、2019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三、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因此,北京證監局擬決定對*ST邦訊給予警告,并合計處以130萬元罰款;對實控人張慶文給予警告,并合計處以280萬元罰款;對實控人戴芙蓉給予警告,并合計處以260萬元罰款。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人員及其中介機構等因虛假陳述等證券欺詐行為,導致證券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劉鵬律師提示,于2017年6月11日至2020年4月23日期間買入*ST邦訊股票,并在2020年4月23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訴訟。待證監會處罰決定書落地后,律師將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索賠訴訟。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所認定的情形,*ST邦訊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判斷上述告知書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未觸及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但在業績方面,*ST邦訊近兩年的情形不容樂觀。2020年,*ST邦訊歸母凈利潤同比由盈轉虧,虧損2.43億元。2021年前三季度,*ST邦訊歸母凈利潤虧損7578.54萬元。
此外,因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且2020年度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在2021年4月28日公布年報后,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為“*ST邦訊”,股票代碼仍為“300312”。
在12月3日*ST邦訊披露的《關于公司部分銀行賬號被凍結的進展公告》中顯示,截至公告日,*ST邦訊及子公司共計87個銀行賬戶,其中52個銀行賬號被凍結,凍結賬戶余額合計377.05萬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合并口徑的貨幣資金1104.84萬元的34.13%。*ST邦訊同時表示,公司目前資金緊張,經營困難,正持續開展戰略投資者引入工作,以期緩解公司資金緊張狀況,但目前尚未取得有效進展。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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